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是指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将无限期地延续下去。也就是说,在可预见 的未来,不会进行破产淸算。它明确了会计工作的时间范围。
在持续经营假设下,企业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会计主体将按照既定的用途使用资产,按照既定的合约条件清偿债务,会计人员就可 以在此基础上选择会计政策和估计方法。
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指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人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 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人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人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 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